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的原则。法学院根据学校方案、法学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2024年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二)在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领导下,成立法学院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积极优化考生服务,提前发布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复试工作程序,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考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法学院复试采取考前“两识别”“四对比”、考中“一平台”“三随机”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严防作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严格复试过程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成立法学院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制定《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形式
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24年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学院在各招生专业达到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为120%,确定复试名单。
2.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3.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法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复试时间主会场地点
法学院2024年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8-29日,具体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复试主会场为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学主楼4楼,具体地点以最终通知为准。
(四)复试程序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学科)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等事项,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审查和存档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非应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各学科专业对学术方面的特殊要求须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公布内容进行审查。
2.复试实施
复试过程保障复试工作安全、公平进行,实行三随机复试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位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每名考生复试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留存备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复试试题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二)外语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录取工作
(一)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法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提交思想政治考核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严肃纪律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体检工作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本办法由法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法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47,13074511959司老师
研究生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021,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接待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10-11:30,下午13:30-16:30
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21日